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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房龄超过25年 不得使用公积金贷款

2017-10-12 16:41:41  浏览次数: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出通知,今后,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不得超过25年。

    据悉,贵阳市此次对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旨在进一步规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防范二手房贷款风险。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二手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不得超过25年。二手房贷款期限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最长不超过30年;不超过借款人自申请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男60岁,女55岁);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土地证使用年限。

    在新政出台以前,贵阳市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年限不能大于以下三种情况:即离退休年限、剩余房龄的一半、房龄加贷款年限最高不超过25年,三者取最低值。

    据介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新政已于9月28日起开始执行,原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政策中与本新政有冲突的,以本新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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