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在2023年度取得了显著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果
(一)树牢法治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全体干部教育体系,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党组班子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采取“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以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认真组织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开展“民法典”“宪法”大讲堂、“行政执法”专题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推广和强化学法用法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并借助“学习强国”、龙江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调动干部职工线上学法的积极性。
(二)积极完善制度,充实人才队伍,提高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运用“法律智囊”资源,在规范性文件出台、对外合同签定和涉及法律风险的业务问题处理过程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及司法部门意见建议,强化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充实行政执法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组织中心8名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并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完善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聘请法律顾问对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司法局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制度。同时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及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法治发展环境。
(三)强化部门联动,依法诉讼清逾,保障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中心政策法规科及工农管理部积极与辖区人民法院沟通,针对恶意拖欠个人住房贷款,多次催收拒不还款的,坚决运用法律手段推进逾期贷款清收,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辖区人民法院积极配合“清逾期、惩戒违约方”专项行动,成立了住房公积金诉讼工作小组,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依法打击恶意拖欠行为,为逾期催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梳理逾期案件23件,在法院立案15件。其中,开庭5件,实现庭外和解2件,结清2件,撤诉6件均已还款。全年累计回收逾期贷款本息23万余元,贷款逾期率已降至国家逾期率标准以下。全年协助全市各区法院冻结159笔,金额合计915.62万元;解冻92笔,金额合计625.38万元;扣划152笔,金额合计674.3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中心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学习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组织学习和干部自学为主,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一般;二是个别干部对普法工作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强化,参与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措施缺乏一定的创新、特色和前瞻性。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步压实依法治市工作责任。持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真正使党员领导干部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构筑起牢固的制度防线,坚持依法履职体制机制,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是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中心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目标,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原则,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结合工作岗位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等载体做好经常性宣传与重要阶段宣传相结合,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公积金发展环境。
三是着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思想和理念,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自身行为操守,形成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树立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增强全中心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良好的风气在全中心落地生根。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