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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学条例强本领 精准履职促提升——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专题会议

2026-08-28 14:02:34  浏览次数:

       2026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4号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9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为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扎实做好政策落地前期筹备工作,近日,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专题会议。会议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谢建波主持,中心领导班子、各科室工作人员现场参会,各管理部线上同步参会。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逐条研学新修改《条例》内容,重点研读本次修改的调整、新增条款,系统梳理政策优化要点。参会人员结合岗位实际,就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扩大制度覆盖面、强化风险防控、健全行政执法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凝聚工作共识。
       会议指出,《条例》是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基础性行政法规,是规范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监管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对规范资金管理运行、扩大制度惠及范围、保障群众安居权益、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法治保障意义。
       结合学习研讨成果,谢建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深化理论研学,筑牢法治工作根基。全体干部职工要常态化深学细悟新修改《条例》,精准吃透修改条款、把握政策变化要点,熟练掌握业务规范,将法治思维贯穿公积金工作全过程。二是对标修改内容提质,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严格对照新修改条例,全面梳理、优化归集、提取、贷款全流程业务,补齐工作短板,规范服务流程,全面提升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压实岗位责任,强化履职落地成效。明晰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全方位推动新修改条例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把制度红利转化为惠民实效,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以此次专题会议为契机,扎实做好《条例》实施各项筹备工作,细化配套业务细则,迭代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以高质量公积金服务保障民生安居需求,助力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归集信贷科
       初审:郑路苹
       复审:王凯
       终审: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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