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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基层”践初心 惠民新政助安居——鹤岗公积金中心以“四下基层”为抓手,持续释放惠民政策红利

2026-07-13 13:38:37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为牵动,扎实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坚持下沉一线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精准对接群众住房需求,靶向出台4项惠民改革新政,切实把基层调研成果转化为服务民生、赋能发展的务实举措。
       中心紧盯群众住房急难愁盼,主动下沉窗口一线、缴存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原汁原味收集缴存人和购房者建议诉求,联动住建、税务等部门开展研判论证,在充分结合本地楼市现状、人口结构情况的基础上,系统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聚焦减负惠民,将购房契税、印花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切实降低群众购房成本;聚焦便民利民,允许缴存职工家庭每个自然年申请提取30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及取暖费,精准匹配群众日常安居需求;聚焦宜居提质,贴合我市房产库存实际,创新推出老旧住房更新提取政策,房龄10年及以上住房可按每平方米700元标准提取公积金用于旧房改造,助力群众改善居住环境;聚焦人才安居,落实人才兴市战略,将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缴存余额倍数由15倍提至20倍,持续放大安居保障效能,助力城市引才留才。
       截至6月末,中心累计办理住房交易税费、老旧住房更新、物业及取暖费等各类提取业务584笔、金额1240.42万元;为65名高校毕业生发放住房贷款2469.2万元。系列举措有效盘活了公积金存量资金,纾缓群众购房及居住成本压力,以实干实绩彰显“四下基层”实践成效,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民生动能。
       下一步,鹤岗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健全“四下基层”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深入一线收集群众诉求,动态优化惠民举措,拓展政策覆盖场景,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服务质效,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安居期盼,为深度融入我市转型发展大局,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综合科

       初审: 谢宇

       复审: 梅鸿波

       终审: 丛日东

主办单位: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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