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业务指南 > 贷款办理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2021-10-19 12:52:20  浏览次数: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非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在购房地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两种形式:

    一、缴存地在我中心,向购房地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1、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借款人携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到购房地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办理贷款业务依据购房地中心贷款政策;

    二、缴存地在异地中心,向我中心申请购房贷款

1、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及异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我中心各业务网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进行核实;

3、我中心核实无误后,业务网点依据《鹤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办理贷款业务。

 

 

    

 


主办单位: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12329
黑ICP备12000105号-1

黑公网安备 23040302000019号

技术支持: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