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进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专项巡查工作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从2018年11月8日开始,对我中心党组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7、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
接访地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巡察组信访接待室(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
举报电话:0468-3450792 (座机号码)18904686748(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hgswxcz5@163.com
寄信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154101
特此公告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