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建设银行工资卡还公积金贷款的公告
2018-07-03 09:01:08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目前鹤岗市部分贷款职工代发工资卡由建设银行更换成其他银行,由于职工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签约的还款卡是建设银行的代发工资卡,因此不能更换成其他银行的银行卡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建行卡还款的职工可依据以下方式办理公积金还款业务。
一、建行代发工资卡未办理销户的,可继续使用原卡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二、建行代发工资卡已办理销户的,贷款职工名下有建设银行借记卡(一类卡),可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办理贷款还款卡关联业务。
三、贷款职工名下无建设银行借记卡(一类卡),本人应及时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新的银行借记卡,并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办理贷款还款卡关联业务。
重要提示:贷款职工每月应按时足额将还款金额存入银行还款卡中,公积金中心将按期扣划贷款还款款项。若因更换银行卡未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还款卡关联业务,造成扣款不成功或逾期贷款的,公积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468--12329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