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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调往异地工作,公积金办理流程

2017-11-24 10:58:57  浏览次数: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住建部组织开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今年7月,中心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职工调往异地工作只需在当地申请就可以把异地的公积金转入现有公积金账户,让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的便利,实现公积金账户等相关信息将在该平台上实现网上转移 。

凡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并已与外地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外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地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函件后进行审核,确认职工原缴存单位提供相关劳动关系迁出本市的证明材料后,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

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一是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二是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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