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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简介

2024-05-30 15:44:48  浏览次数: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9月,隶属鹤岗市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贷款,并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及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中心领导班子一正三副,下设7个科室4个管理部,即归集信贷科、综合科、审计稽核科、信息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业务审核科、绥滨管理部、萝北管理部、向阳管理部、工农管理部,核定编制52人,实有在编45人。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保障民生和服务发展两大主题,以“扩大归集、防控风险、高效运作、增加收益”为遵循,以实现管理平台化、业务精准化、运行网络化、服务效能化为目标,聚焦“制度惠民”和“服务便民”两大核心任务,不断扩大制度覆盖群体、增强政策保障功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提质增效,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振我市住房消费市场做出了应有贡献。坚持“循序渐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原则,大力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巩固已缴单位、拓展新缴单位,全市现有公积金缴存单位1091户,缴存职工8.03万人。坚持“降低提取、贷款门槛,提高使用率,提升服务”的“双降双提”政策导向,持续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拓展“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开展延伸服务网点建设,落实上门、预约、延时等便民举措,推动政务服务“提档升级”。坚持把“数字公积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扎实开展业务系统替换升级工作,扩大“不见面审批”服务范围,着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发展的管理服务新模式,推动公积金管理越来越智慧,群众办事越来越便捷。目前,已累计归集公积金111.6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53.83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44.86亿元。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至今资金运行平稳,无风险问题发生,并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整体工作多次受到省住建厅及市委的肯定。
主办单位: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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