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1、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及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单位内设15个职能机构。分别是资金归集科、核算科、信贷科、综合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稽核科、矿区管理部、萝北管理部、绥滨管理部、工农管理所、向阳管理所、综合平台管理部,规格为正科级。
3、人员构成:
单位编制数57人,实有在编人数46人,其中管理人员37人、工勤人员12人,退休职工15人。
二、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级预算汇总预算:2020年度预算收入878.1万元,支出878.1万元。
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部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0年预算总收入8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3万元,非税收入38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收入892.2万元降低了14.1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总支出下降1.6%。
2、2020年预算总支出878.1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总支出下降1.6%。降低原因为节约支出,过紧日子。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核定的单项定额标准和在职职工人数测算填报,在职职工56人(含合同工10人) ,共计341.2万元。
(1)定额经费拨款在职职工46人,共计14.2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水电费1.4万元;邮寄费3.2万元;差旅费8.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327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电费22.5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万元;邮电费26万元;手续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物业费1万元;维护费95万元;会议、培训费4万元;专用材料租赁费1.5万元;劳务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共184万元,其中劳务费30万元,办公楼维修5万元,设备购置40万元,设备维修维护24万元,软件开发维护费80万元,办公耗材费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量2,169.51万元,正在使用中。其中:土地、房屋1530万元、通用设备203万元、专用设备3.7万元、家具15万元、软件等无形资产312.6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预算无预算绩效。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反应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反映了本单位2020度纳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
(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4)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次0人。
十、空表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无数据,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出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