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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03-04 13:57:14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1、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及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单位内设15个职能机构。分别是资金归集科、核算科、信贷科、综合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稽核科、矿区管理部、萝北管理部、绥滨管理部、工农管理所、向阳管理所、南山管理所,规格为正科级。

      3、人员构成:

      单位编制数57人,实有在编人数49人,其中管理人员37人、工勤人员12人,退休职工11人。

  二、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级预算汇总预算:2019年度预算收入892.2万元,支出892.2万元。

      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部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9年预算总收入8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8万元。本单位2019年为新增的财政拨款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391.4万元。

      2、2019年预算总支出892.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核定的单项定额标准和在职职工人数测算填报,在职职工59人,共计206.29万元。

      (1)经费拨款在职职工49人,共计10.29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水电费1.5万元;邮寄费0.4万元;电话费3万元;差旅费3.9万元,其它费用0.09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共计196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电费27万元;印刷费5万;咨询费2万元;邮电费18万元;手续费1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物业费8万元;维护费30万元;会议、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五、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共145万元,其中电话通信设备、20万元,软件开发60万元,测试评估认证服务10万元,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10万元,运行维护8.4万元,服务器8.5万元,网络连接设备1.3万元。图形图像输入设备0.5万元,其它费用26.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量2896万元,正在使用中。其中:土地、房屋1747万元、通用设备577万元、专用设备9万元、家具26万元、软件等无形资产537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预算无预算绩效。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反应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反映了本单位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  0万元。

      (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19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4)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次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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