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1、 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及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单位内设14个职能机构。分别是资金归集科、核算科、信贷科、综合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稽核科、矿区管理部、萝北管理部、绥滨管理部、工农管理所、向阳管理所、规格为正科级。
3、 人员构成:
单位编制数52人,实有在编人数43人,其中管理人员31人、工勤人员12人,退休职工18人。还有其他单位编制的10人,单位现实有工作人员 53人。
二、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级预算汇总预算:2021年度预算收入849.09万元,支出 849.09万元。
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部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总收入84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09 万元。比2020年的892.2万元减少43.11万元,减少率为4.83%,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2、2021年预算总支出849.09万元,比2020年支出892.2万元减少43.11万元,减少率为4.83%,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办公费101.25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5万、水电费18.34万元、邮电费29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12.74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维修(护)费26万元、劳务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五、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共256.1万元,其中货物类89.6万元、工程类5万元、服务类161.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76,585.36 万元,其中受托资产474,476.22万元,流动资产178.08 万元,固定资产 1,654.61万元(其中房屋 1,494.94 万元、通用设备 143.82 万元、专用设备 2.8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2.99万元),无形资产 276.44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预算无预算绩效。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反应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需单位补充。
九、“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反映了本单位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0 万元,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和去年相比无变化。
(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1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4)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1年本单位无国内公务接待。
十、空表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无数据,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出国计划。